在面临解除劳动协议后,如发现企业仍有拖欠员工薪酬之行为,作为劳动者可以采取如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尽快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款项;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且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时,员工可选择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律程序,对该用人单位发出强制执行令以限定日期内支付拖欠工资,倘若在此期限内企业仍然未履行支付义务,则需按照应付款项的金额之50%以上100%以下的比例,额外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若通过上述途径未能得到理想解决方案或有其它原因不愿如此处理的话,员工亦可以依法诉诸仲裁机构,寻求公正裁决,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拖欠工资;若对仲裁结果感到不满,可以进一步提起公诉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