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并无差异,仅仅是因为一者为市级行政部门的所属单位,而另一方则归属于区、县级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内。
凡在位于市级层面的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均应按照规定在市一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至于由区、县级工商管理局予以注册登记的各类法人企业,以及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他们应在市下属的区或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