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循法定程序,申请强制执行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首先,需审查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生效。
其次,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确定的权益所有者或其合法继承人和权益承受人。
再者,申请执行人须于法定时间范围内向有权受理的法院提出请求。
此外,必须查明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约定的期限内实际未履行相应的义务。
同时,法律文书必须包含给付内容并且必须明确执行的标的以及被执行人的具体身份信息。
together,需要注意的是,该项申请需送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核并处置。
在正式提交申请前,申请强制执行还需准备以下必要的材料進行佐证:
首先,书面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其次,提供能证实判决书或裁定书生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紧接着,提供能够准确体现被执行人送达地址的确认书或邮寄收据。
然后,关键的关键,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身份资料。
最后,如果可能的话,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的后续执行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