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主体是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该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二、想强制执行公司怎么申请?
1、公司若是想要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需要填写申请执行表、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表、提供申请人、代理人的主体信息。
(1)申请执行表: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名字、名称、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文书送达地址;申请执行内容填写判决主文信息,另可加入要求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申请人的主体信息是指,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公司的,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以及公司的法人证明,均需要盖章哦。申请人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执行事务的,请另外提供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函。 按照您的情况,您的主体信息是自然人,且并没有委托律师办理执行事务,只是递交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即可。
2、生效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3)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强制执行后可以申请仲裁吗?
1、强制执行后不可以申请仲裁
对于裁决书已经生效的情形,不得就同一个纠纷再提出仲裁申请。而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只有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之中规定规定的义务,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3、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受到了行政处罚的个人、单位若是在既定的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行政机关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若是对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主体是谁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