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提供为您解答如何办理邮寄服务。
首先,当申请制作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时,户口管理员或行政官员会向您提问是否有意愿选用两个呈现方式中的其中之一来领取证件。
这两者分别是亲自前往受理单位领取以及让政府部门通过邮寄服务为你派发身份证件。
一旦您选择了其中一种方式,派出所将会将您的个人资料和证件制作信息统一上传至省级公安厅的制证中心,因此您无法再选择更改而需要再次申请办理。
其次,如果您在证件制作完成准备返回时自身可能无法亲自前往受理单位领取身份证,那么您应该在提出申请时向户口管理员或行政官员表明您的意图,并选择通过邮寄服务领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这样,邮政快递公司便会在证件运送到您指定地址时收取相应的快递费用。
最后提醒各位,如若您未在申请过程中直接向户口管理员或行政官员说明并请求办理邮寄服务,则政府机构将只能依照传统方式--即到受理单位领取的方式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在身份证制作完成后,您必须亲自前往受理单位,核对身份证内的电子数据信息无误之后,公安机构才会正式为您下发身份证。
请注意,提出通过邮寄方式领取且由他人代领的申请不会被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