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尚未完全偿还完毕的房屋贷款,其实仍可获得抵押贷款的机会。
众所周知,当房屋贷款处于正在按时还款的状态时,就意味着该房产已经在银行方面完成了抵押手续的办理。
那么,如果您希望对此房产进行二次抵押贷款的话,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我们应诚实地告知潜在的二次抵押权人该抵押资产实际上已经做过抵押的事实;
其次,二次抵押所担保的总债务额不得超出该房产的实际估值,而且还不能超过抵押资产在首次担保之后剩余的价值。
因此,在客观情况下,只要获得银行的许可与支持,您便能顺利地对房产进行二次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