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诉讼过程中,若公司的法人代表发生人事变动,应由接任之新法定代表人延续诉讼程序,并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需强调的是,前身法定代表人在诉讼中所作的相关举措仍具备有效性。
反之,如该公司在诉讼期间出现法定代表人变更,则原法定代表人担任期间所引发的任何负面影响都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鉴于法定代表人往往代行企业的行为权责,一旦产生民事责任,企业须全额负责。
然而,法定代表人本人通常无需直接面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除非因为其个人失误,导致损害发生,这是需要个人对企业负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情形。
特殊地,如果公司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甚至有可能面临双重惩罚,即企业担负的法律责任之外,个人还需要为其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具体而言,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满足的条件随着不同情况有所差异;例如,当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作出与变更事项相关的决议后,便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文件提交至登记机关。
此外,在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时,还必须按要求提交申请书、申请者拥有的资质文件及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并且涉及到住所或主营业务场所相关的文件、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以及遵从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需提交的资料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