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乙方曾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担任重要职务,因此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具有充分了解。
为了更加清晰地规定乙方对于此类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同时也更好地维护甲方商业秘密的实践权益,避免其被公开披露或者以任何方式泄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此共同秉承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签署此份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定义与范围根据本协议,商业秘密指的是与下列各项息息相关的信息:
技术信息、专有技术以及经营信息等。
作为乙方,您应对这些商业秘密保持高度的保密态度。
我们认为,通过这份协议的订立,甲方已经对自己的商业秘密实施了适当且有效的保密措施。
技术信息,即甲方拥有或者从他人那里获取的关于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所有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业务信件等,所有与这些相关的信息都应该受到严格的保密。
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关于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程设计、制作方法、技术经验、应用案例及其结合体,无论这些技术是否已经在任何地方公开披露过、还是尚未作为工业产权进行保护,只要未公开其完整形态且未经公开许可的信息,均应视为保密范畴。
经营信息是指与商业活动有关的市场营销策略、供需状况、价格政策、未公开的财务数据、合同、交易对方详细资料、客户清单等所有与销售和经营相关的信息。
此外,如果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在合同缔结过程中获知其他相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是依据相关协议约定(如技术合作关系)而须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均应视为本协议中所指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五)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并且乙方应当克尽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一)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二)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三)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元)。
(二)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三)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四)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东莞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
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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