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驾照分数已被扣除至12分,则需依照以下步骤进行相应处理:
抵消违章纪录并缴纳罚单。
首先务必清理相关违章记载,并支付相应的罚金款项;
其次,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及罚单凭证前往当地交管部门进行缴纳。
1参与理论学习课程。
驾驶者应在15日内抵达机动车驾驶证颁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培训。
参加科目一测试。
学习结束之后,车管所将在接下来的20天内向驾驶员布置科目一测试任务。
顺利通过测试后,相关扣分之项将被清除,原始机动车驾驶证将得以归还。
若未能通过测试,驾驶者需继续参加学习及测试,直至最终达标为止。
倘若驾驶者未履行此步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发布公示文件,禁止其继续依靠驾驶证驾车出行。
值得一提的是,当一个计分周期中出现两次以上满分12分或者累加扣分为24分以上的情况时,驾驶者还须再次接受科目三考试(即路考),待考试通过后方能重新领取到驾驶证。
需要留意的是,在驾照分数扣除至12分以后,驾驶者将无法上路行驶,直至通过相关的学习与测试,重新取得驾驶证资格为止。
另外,若驾驶员的驾照尚处实习期且被扣满12分,那么该驾照将被注销,驾驶员需重新报名并参加所有的驾照考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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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