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类区域内,对于水电设施完备的框架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将获得500元的补偿;如若为水电设施完备的砖混楼房,则每平方米可获400元补偿;对于一般的混合结构房屋,每平米可得到350元的补偿款;而一般性砖木结构房屋的补偿标准则为每平方米250元;至于简易结构的房屋和简易棚房,其对应的补偿金额分别是每平米150元和100元。
在第二类区域中,对于水电设施完备的框架结构楼房,每平米将支付750元的赔偿金;对于水电设施完备的砖混楼房,每平方米将获得600元的赔偿;同样地,对于一般混合结构房屋,每平米也能得到500元的赔偿金;而一般性的砖木结构房屋的补偿标准为每平米350元;简易结构的房屋以及简易棚房,相应的补偿金额仍然分别是每平米250元和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章建筑以及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将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