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旧房改造问题,我国政府提供了以下几种赔偿方式供你参考:
首先,针对永久性的建筑物,国家规定每拆除一平方米的房屋,对应地建造一平方米的住宅来进行产权的转移和更替;
其次,对于位于国道两侧的永久性建筑,若用于商业用途,则按照每拆除一平方米补给0.7平方米新建筑的标准来补偿;
再者,对于村庄道路旁的永久性建筑,如果也用作商业服务,那么其补偿方式为每拆除一平方米送抵0.65平方米新建房屋;
然而,若以上述两种建筑类型用于非商用目的,则按照每拆除一平方米赔偿0.5平方米新建筑货币价值;
此外,关于瓦房的补偿标准,是以拆除一平方米住宅,就可以获得1.5平方米住宅的所有权作为补偿依据的;针对搭建的临时性建筑,可根据其实际材料和结构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楼顶铺设有砖墙铁皮屋顶的,可以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补偿,而采用钢架和铁皮屋顶构造的,则可以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偿。
另外,国家还制定了过渡期间租金补助的相关政策。住宅用户在此类房屋建设过程中的居住需求,政府将予以适当的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每月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商业用户的租房补贴标准更为优厚,达到每月每平方米70元。租金补助的计算期间是从被拆迁房屋交予开发商之日起,直至新建成的回迁安置房交付之时为止;每次支付的时间都定在每个季度首月的10日,实行按季度支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