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亲人之间因借款问题而未及时偿还欠款之事,权益受损方有权主动与对方进行友好磋商以达成协议解决。
如双方未能基于诚意途径妥善解决,受害方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请主张权益的诉讼。
在此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确保受害人依法享有陈述案情的权利,对符合相关法定程序及要求的申诉,法院必须予以公正审理并作出裁决。
对于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起诉条件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相关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处理并对相关方进行通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