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个人在网络上参与赌博活动所面临的法律责任,这主要取决于特定情形。
若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遭受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
在此种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他们将有可能被处以五日以内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倘若上述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那么处罚力度将会大大加重,即可能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并且需要支付五百元以上至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如果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大规模的赌博活动,甚至以此作为自己主要收入来源,那么他就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赌博罪。
按照该法规条文,对于此类违法者,我们的刑法系统可能对其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如果到了更为严重的地步,如建立了专门的场所用于赌博,那将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受数额不等的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