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拆迁的赔偿事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从屋舍本身的补偿费用,这部分补偿的目的在于对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这部分的赔偿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主体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再根据单位面积的价值进行计算;
其次,是过渡时期所需要的周转补偿费用,它的作用在于为被拆迁户提供临时居住地或者提高自行寻找临时住处的便利度。这部分补偿金额将按照被拆迁户的人数,每个月都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是激励性的奖励性补偿费用,这种费用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鼓励那些愿意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住户或者自愿放弃某些特殊权益的住户。
至于每个房子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则应该通过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来确定。对于负责拆迁的单位,他们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任何一项标准。
至于中国国内的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其实主要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的是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提到的房屋补偿,实质上就是对国有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价值的补偿。这种补偿的标准应该参考被征收房屋公告发布之日起类似于该地段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并邀请具有评估资格证书的权威的评估机构进行实地评估与鉴定;
第二,是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过渡费”。实际上,关于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各个城市一般已经设立了特定的计算方式,而且可以参考各地出台的标准。但是在我们这里假设被拆迁的住户选择自主迁出和自行调整生活方式的版本进行公式计算;
第三,是针对停止生产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损失的赔偿,这种类型的赔偿适用于非住宅类房屋,例如营业场所等。由于每个案例都存在差异,所以赔偿标准无法进行统一,一般需要由此次征收到的所有当事人进行充分的协商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委托专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同样是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的损失,只是赔偿标准相较之下更为具有针对性。当所有的当事人都无法达成共识时,就可以启动专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