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些情况下,企业试图对员工进行职位调动但遭到员工坚决反对,最终引发了员工因不满而主动辞职的事件。
这在法律上称为“违法终止”,因为该离职过程并未基于合理合法的理由进行。
企业未经员工同意擅自调岗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作无效,因为他们缺乏与员工的有效协商。
如果企业以此为借口将员工视为旷工并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话,同样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