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父母向其子女赠与其房产需要缴纳如下税费:
首先是赠与方需要履行各项税收责任,包括缴纳契税、转移登记费用以及房产证的印花税等;而接受受赠者则需承担较为沉重的负担,其中包括契税份额为赠与房屋税务合算价格的百分之三。
此项金额即为上述税务合算价格乘以3%之积,同时还伴有转移登记费80元和房产证的印花税5元/每套。
值得一提的是,房产产权的无偿赠与若是涉及到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时,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免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