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遇到由烫伤引发的医疗事故时,若患方与医疗机构已达成初步协商共识,则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处理此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相关医学会进行具体鉴定事宜;
然而,如若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此时的患者或其亲属便有必要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书面申请。
接到申请之后,卫生行政部门将会依法将此起事故移交到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对事件进行全面的专业评估及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