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确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原告,您和您的代理律师都有权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并收集相关证据。但请注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保密。
法规
具体来说,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三十二条,该条规定了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当事人、其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也为您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时的法律救济途径。
法规
在打行政官司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诉讼程序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