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院对被告作出有期徒刑两年的判决,然而采纳了缓刑三年的制度,即允许被告在社区矫正机构内度过这三年。
在这个阶段中,若被告遵守法律规定,且不出现任何触犯《刑法》的行为,例如缓刑条款被撤销或者故意违反缓刑期间的相关规则,那么在经过这段缓刑考验期后,原先的刑罚将无需再行履行,且此决定将向社会公众正式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