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也就是说,欠缴的情况涉及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金。
假如您属于由雇主单位统一为员工参保的类型,那么建议您与单位取得联系,确认其是否能够支付并补足相应欠缺的社会保险费用。
然而若您是以个人身份进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那么您需要主动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将已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予以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