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请求暂缓执行的最终期限为60日。
申请者有权就派出所颁发的治安处罚管理决定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进行行政诉讼。
在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亦或进行行政诉讼之后,您也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