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决议公告通常是指公司为了对外披露其内部决策而对外发布的公告,这种公告通常包含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内容,但不等同于股东决议本身。股东决议是指股东会内部实际作出的决策,它是股东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会可以行使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审议批准报告和财务方案等在内的多种职权。这些职权的行使通常需要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形式进行,股东会的决议结果需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因此,股东决议公告可以作为股东会决策内容的对外公示,但它本身并不构成股东决议。股东决议必须是股东会内部通过会议形式实际作出的决策,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进行确认和执行。股东决议公告是对外公示股东会决策的手段之一,但不等于股东决议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