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安机关一经启动案件调查程序,便具有了法律赋予的追诉时效限制。
然而,事务总有特殊变化,以下列举的几种情形将不受追诉时限约束。
譬如,如被认定存在犯罪行为,并被判以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则您所享有的追诉时效仅限于此,为期五年;若所受惩罚为超过五年但不足十年的有期徒刑,您享有的追诉时效则需相应延长至十年;倘若判定的有期徒刑程度在十年及以上,您的追诉时效便需要延长至十五年之久;若是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您所享受的追诉时效需要延长至二十年。
若二十年期限已过,仍认为应当继续追查此事,便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方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