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以及拖欠薪资的问题,我们给出了以下三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一个选择是通过与您所在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协商来解决争议;
其次,如果以上方法未能解决问题,那么劳动者有权向相关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请求裁决并要求欠款人支付所欠薪资及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费等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仲裁案件的有效期为一年;
另外,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您还可以诉诸于法院;
最后,您也可以投诉至劳动监督机构,由他们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之前的过失,对于拖欠薪资的问题,自应发放之日起就可以提出投诉。
此外,劳动者还有权向专门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队会对其限期支付工资,如逾期没有履行义务,劳动者还可以请求相应赔偿金的增加。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还有权利根据自身情况在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