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应规定,员工在自动离职满30天之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若身为试用期员工,只需在自动离职3天后即刻解除劳动合同。
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理应提前30日通过书面形式将此决定告知用人单位;对于同样出于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而言,提前3日进行书面通知已经足够。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未经允许就擅自离职并强行终止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进而对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该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赔偿数额,可以从劳动者个人劳动报酬中扣除;但是要确保每个月扣减的金额都不能超过其当月工资总额的20%。
倘若扣减后所剩薪水仍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那么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对该员工进行报酬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