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存在拖欠薪资甚至无故不发放工资以及克扣工资的现象时,被侵害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拨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设立的专用咨询热线12334进行投诉。
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前往当地劳动局的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
鉴于公司未履行按时发放劳动报酬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务关系,并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若用工单位以任何方式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地方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督查大队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薪水。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仲裁结果拒绝执行者,可以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离职时仍有权利获得下列报酬:
1.应得的劳动报酬;
2.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若未签署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员工支付一年期限内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