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问题上,我们认为您应该了解,您仅能就确定的交通事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申请复核,但不可同时申请两种。
如果您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在质疑,那么建议您应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若您逾期提出复核申请,将不得予以受理,且相关机构会以书面方式反馈给您拒绝处理的结果与原因。
在申请中,建议您详细注明您的复核请求、具体理由以及相关的主要证据等内容。
另外,同一事故的复核只限一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