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中,若交警部门未能及时出具交通责任认定,当事人是有权直接诉诸法院展开民事诉讼程序的。
此时,法院将会依据监管着诸如现场勘验笔录等交通事故案件所有相关证据所构建出的事实依据,全方位地运用逻辑推理及针对日常生活经验的考量,以及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科学地对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及其各方当事人在驾驶过程中所产生的过失程度进行辨识与判定,从而明确区分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分配。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