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我们需首先深入剖析商标失效之原由,明确其源于未予续展、抑或是遭受撤消或无效宣称。
针对各类因由,我们务必采取恰当且有针对性的策略进行处理。
若问题起于未予续展,阁下则须于宽展期间内切实地提交续展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以此使商标重获有效状态。
倘若商标遭撤消或无效宣告,那么阁下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交复审申请,同时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商标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在重新申请商标过程中,务必确保商标的运用不致侵犯他人权益,防止与既有的商标发生冲突。
并且,我们应加强对商标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实行定期续展,从而确保商标持久保持其效力。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可以以纸质形式提交,也可以网上以电子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