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女性员工而言,在生育方面她们享有总计98天的法定产假,包括分娩前期可以提前休息达15天之久;
2.若生产过程中遇到困难,其所享有的产假将得以延长15天;
3.如果是多胞胎生产,则在每个新生婴孩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15天的产假;
4.如果孕妇在怀孕不足四个月时进行流产手术,那么她将有资格享受为期15天的产假;
5.而当孕妇怀孕达到或超过四个月时进行流产手术,她将有资格享受长达42天的产假;
6.至于晚育假期的具体情况,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均会依据当地的计划生育法规做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