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规定,对于拥有公司车辆且出现违章行为尚未达到12分的情况,只要已经缴清罚款,便可消除相应的违规记录;同样,如果违规积分虽不足以达到12分,但仍有未付清的罚金者,该违规记录将被累积至下个计分周期。需要注意的是,若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因违法行为被累计积分达到或超过12分时,其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于十五天内前往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课程并进行考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