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法规定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税款事宜,税务法规提出的具体要求如下: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收益以及其他未列明的一切收益,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依照个人收入情况按相应比例进行各自所需承担的税费缴纳。
至于有限责任公司中各个股东所应缴纳的税费额度的确定方法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如果有股东协议中明确表示出对于公司产生的生经营成果及其其他收益的分配比例设定,那么该等分配比例将作为各股东需要依法上缴的税额的重要参考标准;
其次,若在股东协议中并未载明或仅含糊标记了相关分配比例信息,则需具体参照全部生产经营成果及其他未列明收益,并与全体股东进行深入讨论后,再根据大家共同商定的分配比例来确立每位股东所需承担的税费;
再次,倘若讨论结果依然存在分歧,勒们则需遵照每位实缴出资额占总出资比例的原则,计算出每位股东所需缴纳的税费;最为无奈的情况是当股东间实在难以查证各自的出资比例时,其应该根据全体股东人数在全公司生产经营成果中所占平均比例,向每个股东计算出各自应缴纳税费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