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阁下不曾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并决定寻求劳动仲裁援助,建议依照如下详细步骤有序展开:
首先,收集必要的证据文件。
其中可能涉及的材料包括:
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证明等等,正是这些坚实的证据,有助于确保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明确要求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真实性得到证实。
其次,撰写一份详实的书面劳动仲裁申请。在这份申请中,务必要准确记录下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齡、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住址,同时也要注明用人单位的所有资料,包括其名称、住所、及其法人代表或高层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除此之外,申请书还应清晰地表达出阁下提出仲裁请求的事项,并详细阐述相关依据、原因及其相应的法律证据和证据提供者的名字、住址。若您在拟定仲裁申请方面存在实质性的困难,可采取口头申请的方式,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录在案。接下来的步骤是等待审核。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果认为申请人的申请具备受理条件,他们将及时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反之,则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仲裁申请被驳回,并详细解释拒绝接受其申请的具体理由。
再者就是审理与裁决阶段。要是仲裁委员会同意接收申请书,那么他们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此进行审核处理,并在审核完成之后作出最终仲裁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您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仲裁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如果该公司已经正式解散,那么就失去了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在此种情况下,恕难前往劳工局申请诉讼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