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贵司已签署了尚未填写具体条款的拆迁协议,可参考以下应对策略以作弥补:
强化沟通交流。首要步骤便是与对方展开深入的商讨,探讨是否有机会撤销或变更此份未填充实项的合同。妥善保存证据。比如利用录音、拍摄视频等手段将协议内容以及约定过程详细记录,以此证明合同确属无明确条款状态。启动法律程序。倘若无法通过洽谈方案解决争议,不妨寻求司法部门的协助,依法申请撤销该协议。如发现遭受欺骗抑或被受到强迫签订此类合同,亦可根据情况主张该协议自始无效,并主张重新签订一份公平公正符合实际状况的拆迁协议。在此提醒,以上所有对策的核心均为搜集并保存有利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能够证实贵公司在签署协议时并未知晓该协议为尚未填充完整的空白合同,或是协议内容对贵公司存在明显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