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企业搬迁解聘员工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在因企业搬迁致使原本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无法就此事项与全体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劳动合同变更共识的情况下,企业有权依法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而对于无过错辞退而言,企业必须事先给予员工三十天的书面通知或支付相应数额的代通知金;
此外,企业如需在无过错的前提下解雇员工,还应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