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部分,现今已经不再使用传统的“工龄”概念进行计算,而是依据缴费年数来衡量。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长每达到十二个月就被视为一年。对于那些在实施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就开始工作的人员来说,他们在工作中所积累的年数也将被认定为一种类似于“缴费年数”的内容,但这一部分内容需要经过严谨的档案核定后方能正式计算在内。因此,强制性的缴费年数与自愿选择的缴费年数将会被合并计算作为最终的缴费年总数,并以此为基础来计算个人所需领取的退休养老金额度。目前,不再存在独立的“工龄”观念。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