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生产或销售低质量药物产品的企业来说,他们可能会被要求没收所有违法生产以及销售的相关药品,同时还要承担违法所得的那部分。
其次,这些企业还需接受处罚,这个惩罚力度因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异,通常是违法生产、销售药品价值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那些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例,相关部门有权要求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甚至撤销药品批准证书,以及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证件。
最后,如果上述违法行为严重到足以立案起诉,那么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