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作场所之中发生脑溢血的现象并不一定等同于工伤认定。假设在正常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和从事本职工作时,突然出现脑溢血症状并导致死亡或是经过48个小时的紧急救治后仍无法挽回生命的情形,这可视作工伤标准的范畴中。倘若在单位环境下由于长期潜伏着的职业疾病引发了脑溢血的状况,那么这同样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在工作岗位上因为非因工受伤而导致脑溢血产生的话,则不能被定义为工伤。
然而其他一切情况都将无法被视为工伤事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