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支付了首付款后,若未能成功申办银行贷款致使购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您有权选择退房。
然而,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此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违约责任的问题。具体而言,如因银行贷款政策变化而导致贷款申请被驳回,以致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您可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请求其归还所缴付的定金。但请注意,如非上述特殊情况,开发商并无义务退还您所交付之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