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但并未明确最迟何时取责任认定书。该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根据这一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并且如果涉及检验、鉴定,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至于最迟何时取责任认定书,这取决于具体的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和效率,以及当事人是否及时领取。
如果当事人希望了解最迟领取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可以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时间安排和领取流程。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也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