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著作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后,除甲方以外,乙方将仅具备该作品的署名权,并无其他权属,以及未经甲方允许,不能再向任何第三方授予类似的权利使用该作品。
另外,除了依据本合同条款规定进行的自身使用之外,甲方拥有自行决定是否授权给第三方按照与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来使用这份合同所涉及的作品,即甲方有权力根据当前市场的需求及反馈,对该作品的歌名和词曲内容作出适度修正。当甲方选择发表这份作品时,乙方将有权获得作词或者作曲的署名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