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共有财产之范畴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所明确规定。据该法律条款所述,自男女双方共组婚姻家庭起至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际,男性或女性所获取之薪酬、投资增值等各项收入皆归属于共同财产之定义范畴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