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征收领域的诉讼时效应遵守六个月的期限,该时效期自当事人已知晓或应当知晓行政机关所作出行政行为之时或侵权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当事人必须依法提出诉讼请求,若超出此有效期限达二十年之久,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