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国有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补偿新准则,其主要构成部分乃房屋资产补偿费用、暂时居停留所补偿费用以及额外奖金补偿费用。针对拆迁补偿的具体幅度如下:
首先,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构建方式以及磨损程度进行分类,并按照每平米的固定金额进行核算;
其次,根据暂居人员的生活状态进行划分,并对于符合该状况的房屋住户,按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的数额则需要依据地理位置及相关法律法规而定,但需要确保其公正公平且未经改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