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土地收储及征收之间的区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收储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正式名称,简称为土地收储制度。这一制度源于地方政府与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对城市运营的理解——以更加高效的方式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发展,土地收储制度已成为土地制度创新领域的杰出成果之一,对于提升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及增强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等多方面都有着显著的贡献。
其次,土地征收意味着国家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崇高目的,依照相关法规程序及获得相应批准权的前提下,在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充分补偿后,将其原本拥有的集体所有土地成功转变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