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中相关规定,关于交通事故类型案件所涉及到的诉讼费用收取办法与普通民事案件所涉财产类收费标准相一致。在处理财产性质案件时,应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格来定:
若诉讼请求的具体数字未超出10,000元人民币,那么每起案件需缴纳50元人民币;若超出该界限且按比例逐步递增,则按照立案的确切金额段位逐步累计交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