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家庭冷酷对待的典型表现形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是冷眼旁观,言语中带刺讥笑,这被誉为“冷嘲”;
其次是明里暗里地进行责备与惩罚,这便是所谓的“热讽”;接着是自动忽略对方感受,视若无睹;
最后则是放任自流,听其自然。相较于那种人们耳熟能详的、直观可见的身体伤害,家庭冷酷对待更倾向于以隐晦的威胁暗示、言语上的激烈抨击以及在财务和性生活方面的控制等手段,进而对受害者造成精神层面上的痛苦折磨和摧残。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