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而言,行政拘留行为若在当时未予实际执行,那么此后其是否仍将成为现实,需依据相关具体情况予以决定。至于倘若是由于特殊原因而获得了临时性的暂缓执行,那么过后仍然有可能恢复执行。然而,临时暂缓执行的时间通常不允许超过三个月;如存在特别事项,可适度进行延期,但延期的期限同样不得超出三个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