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篇文章将针对两种类型的房产——拆迁房以及商品房的区别进行详细讨论,特别之处在于:
首先,关于回迁房的定义主要依托于拆迁货币补偿方式,与常见的房屋购置无异,都是通过支付相应款项获得房产所有权;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的身份并无差别;然而,由于其回迁方式,无法将拆迁房视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因此二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其次,谈到价格因素,商品房与拆迁房明显有所区分,商品房可立即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并且可以在银行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这是商品房独特的优势。
相较之下,回迁房则享有政府的特殊政策优惠,无需缴纳土地转让金,因此价格相对较低廉,但同时也遮盖了“小产权”的问题,因此无法享受商品房所具有的所有权益。
此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会依据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来核定回迁房屋的价值,以用于补偿拆迁人,并按照该政策对回迁房屋进行管理。
第三,商品房与回迁房的购买双方关系大相径庭,前者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房屋的售价。
而后者的购买基础则是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当中对此进行详细约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那么回迁房应当理应为商品房;反之,若是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经适房,那么回迁房屋的性质往往并非商品房。
在此背景下,购买回迁房时必须认真核实其实际性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经适房并不具备买卖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