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持有者不幸离世且面临巨额信用卡债务负担却无任何资产的状况,那便需要对其死亡后所遗留待偿债务进行认真处理。
尽管逝去的持卡人无法亲自承担偿还责任,然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条例,银行仍可通过提出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申请用持卡人的遗产支付所欠债务。
这就意味着,欠债还钱乃是国际公认的法治准则和道德规范,不容忽视。
当然,如果持卡人身处长时间拖欠还款状态,银行有权视为欺诈案件并采取相应行动。
然而在持卡人不幸去世后,其信用卡账户如依然存在欠款情况,则应当由其家属、直系亲属或者其他近亲尝试承担此类责任。
另外,假如持卡人在生前拥有的财产足以应对债务问题,那么便应当用这些财产来偿付所欠的信用卡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